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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排水管道支架安装规范及质量要求
GB50242-2002:3.3.7 管道支、吊、托架的安装,应符合下列规定:位置正确,埋设应平整牢固。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、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。
GB50242-2002:3.3.9 采用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,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非金属垫或套管。
GB50242-2002:5.2.8 金属排水管道上的吊钩或卡箍应固定在承重结构上.固定件间距:横管不大于2m;立管不大于3m。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4m,立管可安装1个固定件。立管底部的弯管处应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。
1.下料、钻孔不得采用焊割、气割。孔距必须与管道外径相同,不允许孔距成内八字或外八字。
2.支架横担下部的钢材应打磨成圆角。
3.支吊架制作完成后,必须在清除表面的灰尘、污垢、焊渣等物后,对支吊架进行防腐处理。支架刷漆后才能安装。
说明:
1.管道支架离墙、柱的距离及管道与管道中心距离应满足图纸设计要求。支架间距符合规范要求。
2.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、吊架不得影响结构安全。
3.针对不同管线,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,设置固定支架、导向支架或滑动支架。
4.支架的间距及密度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设置。支架尽量安在梁、剪力墙等承重结构上。
5.管件、阀门集中处要加设支架,特别是大阀门及附件两侧须加设支架,防止应力过大。
支架固定在墙上时候使用钢板贴墙,不建议使用角钢贴墙。抱卡螺栓外露三丝。支架倒角处理,防腐到位。
竖井立管支架,支架间距均匀,固定牢固。
塑料管道采用金属管卡时,管道与管卡之间应采用塑料带或橡胶垫隔垫,并不宜过大或过紧。
不锈钢钢管与型钢接触处采取塑料护套、橡胶垫等防电化学腐蚀处理。
阀门处设置支架,采用圆弧形托架支撑阀门,支架与阀门接触面积较大,确保阀门的平稳。支架根部增加支墩,除美观外还能使地面受力均匀。
拐弯支撑在管道处必须加垫铁或托铁。颜色区分。
给水管道安装质量要求:
GB50242-2002:3.3.6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,直线部分应互相平行。曲线部分,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,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;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,弯管部分的曲率半径应一致。
GB50242-2002:4.2.1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。当设计未注明时,各种材质的给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.5倍,但不得小于0.6Mpa。
GB50242-2002:4.2.7给水水平管道应有2‰-5‰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。